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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考招生计划|简章(3)

来源:经贸实践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0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其它专业均为每生每年57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与中德诺浩合作培养,另收培训费每生每年4850元)。住宿费:1450(4人间)或1050元(6人间)/学年。书本费:学生根据实际使用量,自行购买。以上收费标准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国家相关奖助学项目: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分为特殊贫困3500元人/年和一般贫困2500元/人/年两个等级。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人/年。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奖励元/人,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奖励5000元/人,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奖励2000元/人。6、在校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助学贷款。最高标准为8000元/人/年。

海南省奖助学项目: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年。

学校奖助学项目:1、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最高为1300元/人/年。2、优秀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奖励标准分为5000元/人、3000元/人两个等级。3、国内交流学习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4、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岗工资标准最高每月504元。5、"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6、临时生活补助:学校给予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适当的生活补助。7、家庭贫困学生和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学费及住宿费减免。8、在我校应征入伍的学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人奖励。

社会企业奖助学项目:求良助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

以上奖助学金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张玉蓉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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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经贸实践》 网址: http://www.jmsjzzs.cn/zonghexinwen/2020/0709/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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